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我于苏州新区发生交通事故,我坐副驾,结果我右腿大腿股骨骨折,大夫评估治疗从发生到结束需要6个月,一年后还需要手术取出钢钉.请问律师:此次交通事故赔偿我应该有什么项目需要赔偿.具体金额或计算办法是什么样,很感谢.!
华律网律师解答:
你好!具体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
3、被扶养生活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5、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6、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7、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8、交通费=实质发生的成本
9、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0、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毁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1、汽车停运损失费=汽车停运期间实质发生的损失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依据实质状况判决
有关法律常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当事入遭到人身损害的,因就诊治疗支出的各项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成本与因丧失劳动能力致使的收入损失,包含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生活活费,与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质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入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治疗状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成本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生活活费、死亡补偿金。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赔偿权利人亲属因处置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它合理成本。该成本根据人数低于三人,时间低于五天计算。前述成本计算的规范,参照本《方法》有关条约进行。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对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成本计算,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支付。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者鉴别机构出具的鉴别结论,根据必需的成本给付。
当事人身体遭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当事人可以到近期的医疗机构救治。
当事人受伤经过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成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当事人在伤后住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需要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赔偿义务人对当事人治疗成本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依据当事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当事人误工时间,依据其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后评定伤残的前1日。伤残评定机会,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误工费人/天:
150元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可以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参照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