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情形认定工伤
热门关注2、什么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
医疗保险处员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就诊要到定点医院
热门关注3、发生工伤如何解决?
医疗保险处员工:参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状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病情稳定后应准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在未经许可的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成本,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后,由职工本人或家属持《医保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到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办理登记手续,由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在住院病历首页上加盖“医疗统筹”印章后住院治疗。
另据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也就是伤在什么部位就检查什么部位;合理用药,也就是要用治疗工伤疾病或职业病的有关的药品。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非工伤引起的其它疾病。同时提醒患职业病的职工,其职业病诊断与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别书,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未经批准的,其诊断结果无效。
现在,定点医院有13家: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烟台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烟台心理康复医院、烟台职业病防治院、芝罘医院、凤凰台医院、烟台肺科医院、海港医院、烟台交运集团通华医院、烟台万华医院、烟台海洋医院。
十项待遇单位负担
热门关注4、工伤保险待遇由哪个支付?
医疗保险员工: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一同负担。其中,由单位负担的十项待遇分别为: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职工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二)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成本。根据职工所在单位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内的薪资福利及陪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单位很难安排工作,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薪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薪资的60%.如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增加薪资,其伤残津贴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加薪资额的70%或60%相应增加。
(五)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别时的检查成本,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医学察看期间的成本,由用人单位承担。